【摘要】1.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:袜子(44)。2.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:用于日常穿着。3.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:在于本产品的形状、图案及色彩的结合。4.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:主视图。5.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色彩。【专利类型】外
【摘要】 。本发明涉及一种手电筒(1),具有可再充电的蓄电池和在壳体外周面(4)上的触头(3),通过所述触头可以形成一个带有电池充电装置(2)的闭合电路,所述电池充电装置配有一个转接插头,用于连接到轿车或卡车-插座上,特别是连接到点烟器-容纳套座(8)上。按照本发明,电池充电装置具有一个钵形或套筒形的壳体(6),手电筒(1)可以这样地插入到该壳体中,使得在壳体(6)的内周面上的触头(7)贴靠在手电筒(1)的壳体外壁(4)的触头(3)上。 【专利类型】发明申请 【申请人】阳江纳谷科技有限公司 【申请人类型】企业 【申请人地址】529931 广东省阳东县城工业园裕东一路25号 【申请人地区】中国 【申请人城市】阳江市 【申请人区县】阳东区 【申请号】CN200680026021.4 【申请日】2006-08-12 【申请年份】2006 【公开公告号】CN101223400B 【公开公告日】2011-04-13 【公开公告年份】2011 【授权公告号】CN101223400B 【授权公告日】2011-04-13 【授权公告年份】2011.0 【IPC分类号】F21L4/08; F21L4/00; F21L4/02; F21V23/00; H02J7/00 【发明人】R·奥波尔卡 【主权项内容】手电筒(1),具有可再充电的蓄电池和在壳体外周面(4)上的触头(3),通过所述触头可以形成一个带有电池充电装置(2)的闭合电路,所述电池充电装置配有一转接插头,用于连接到轿车或卡车‑插座上,其中,所述电池充电装置(2)具有一个钵形或套筒形的壳体(6),手电筒(1)可以这样地插入到该壳体中,使得在壳体(6)的内周面上的触头(7)贴靠在手电筒(1)的壳体外壁(4)的触头(3)上,其特征在于:电池充电装置(2)的钵形或套筒形壳体(6)具有处于外部的触头(5,5′),利用所述外部的触头,该壳体可以这样地插入到一个点烟器的容纳套座(8)中,使得触头(5,5′)接合到容纳套座(8)的相应触头容纳部中。 【当前权利人】阳江纳谷科技有限公司 【当前专利权人地址】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裕东一路25号 【专利权人类型】有限责任公司(港澳台法人独资) 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】91441700757899564Y 【引证次数】6.0 【他引次数】6.0 【家族引证次数】16.0 【家族被引证次数】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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