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摘要】1.请求保护色彩。 2.省略后视图。【专利类型】外观设计【申请人】李__【申请人类型】个人【申请人地址】610031四川省成都市王家塘街12号【申请人地区】中国【申请人城市】成都市【申请人区县】青羊区【申请号】CN98314819.
【摘要】 本实用新型涉及机动车因故障停靠时向过往车 辆提供警示的灯具。主要由发光部分、支杆及支架组成, 内部装 设有闪光电路板, 电源为装于电池仓中的电池或机动车所配带 之蓄电池。该便携式闪光警示灯为司机提供了一种十分理想的 警示灯具, 便于携带、便于装设、便于使用, 即使在刮风下雨的 恶劣条件下, 仍可以正常发光。该警示灯还可以用于其它须设置 警示灯的场合。 【专利类型】实用新型 【申请人】李凤兰 【申请人类型】个人 【申请人地址】100088北京市海淀区志强园甲一号楼六门601号 【申请人地区】中国 【申请人城市】北京市 【申请人区县】海淀区 【申请号】CN98206242.7 【申请日】1998-06-26 【申请年份】1998 【公开公告号】CN2330020Y 【公开公告日】1999-07-21 【公开公告年份】1999 【授权公告号】CN2330020Y 【授权公告日】1999-07-21 【授权公告年份】1999.0 【IPC分类号】G08B5/38; G08B5/22 【发明人】李凤兰 【主权项内容】1、一种便携式闪光警示灯,主要由发光部分、支杆及支架组成, 其特征是发光部分包括装于支板上的发光体,装有发光体的支板装 于玻壳内,发光体由电池供电,为实现闪光,装设有闪光电路板, 电池装于电池仓中,玻壳与电池仓通过接箍连接,电池仓底盖与支 杆及最底部的支架依次连接,该警示灯还装有开关。 该数据由<>整理 【当前权利人】李凤兰 【当前专利权人地址】北京市海淀区志强园甲一号楼六门601号 【被引证次数】1.0 【被他引次数】1.0 【家族被引证次数】1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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